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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室职能-电力处

    1.参与制订能源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。
    2.研究分析全省电力行业运行状况,协调电力供需、电网运行中的问题。
    3.负责电力技改项目的管理,负责热电联产、集中供热的规划与改造建设,参与资源综合利用、新能源电力项目管理。
    4.参与研究提出电、热价格政策,参与节约用电工作。
    5.负责全省农村电气化县建设,指导农村用电工作,推进农电体制改革。
    6.指导和联系相关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。
    7.承担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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